比賽詳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一、目的:
為提高全民督工宣導,強化工地安全及提升採購品質維護之觀念由小扎根,並激發學生創作能力,且藉由創作發想與親師生討論過程中,主動瞭解工安及三級品管制度提升工程品質及全民監督公共工程並建立清廉之採購(最有利標)環境,避免採購人員循私舞弊等之議題內容,進而將此觀念反推家長回饋宣導,期達到工地安全觀念之重視及維護採購品質與宣導合一之目的,以推廣工地安全暨採購品質提升之觀念深植,特辦理本活動。
二、辦理單位:澎湖縣政府主辦 澎湖縣中正國民小學協辦
三、徵稿主題:融入「工地安全」、「提升採購品質(採用最有利標評選出優勝廠商,以獲得符合需求之規劃設計內容」、「全民督工宣導」等主軸,繪畫題目可以創意文字自行訂定,亦需扣緊主軸。
四、甄選組別、對象及辦理決選送件:
組別 |
對象 |
決選 |
國小組 |
1-3級學生 |
經學校彙集後,自112年11月15日起於112年11月30日下午4:30分前送件至中正國小辦理決選。 |
國小組 |
4-6級學生 |
|
國小美術班組 |
國小美術班學生 |
|
國中組 |
7-9年級學生 |
|
國中美術班組 |
國中美術班學生 |
附註:
1.送件時請將每位參賽者之「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2,每1作品填寫同意書1張)」裝訂成1份,彙集後送至辦理單位。
2.凡逾期或未依前述規定經學校彙集列冊之作品,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五、作品規格:
(一) 作品規格:
1.紙本作品:以四開繪圖紙39公分*54公分。
2.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六、評選標準:
(一)需具有「宣導工地安全或提升工程品質及全民督工通報」或「採購制度之公平、公開、公正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正面意義。作品中,國、臺語及英文發音或相關詞彙及圖文,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等不當內容。
(二)本徵畫活動將擇取數幅張貼於工地宣導,因此圖畫內容應注意如工程帽是否配帶正確、駕駛工程車或機具操作是否繫安全帶等及工程環境宣導內容是否正確等細節。
(三)各評審委員評核每一位參賽作品成績以100分為計算,評分項目與比重如下:
1、主題表現:30% 2、圖文表現:20% 3、正確性:30% 4、創意:20%
七、評選:
(一)決選由承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並組成本活動評審小組。
(二)於112年12月6日下午3時辦理決選。
八、獎勵:
(一)各組錄取前八名及佳作擇優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及禮卷(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500元、第六名400元、第七名300元、第八名200元)。
(二)各組得獎之指導教師限一人,第一名嘉獎乙次、第二至八名頒發指導獎狀乙紙(同組至多給獎一次,且僅限於就讀學校之指導教師)
九、其他
(一)各組之創作人員以一人為限。每人限投稿一件,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經檢舉(檢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澎湖縣政府工務處提出申請)為臨摹、抄襲或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於決賽前經查屬實,不予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應於公布名單後10日內檢具相關事證,具名送至澎湖縣政府工務處提出檢舉(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二)每校至少選送一件作品參加。
(三)附件1【送件表】乙份,請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四)報名參加本計畫者,即同意無條件將參賽作品無償授權予工務處作教育宣廣、展示、出版及上網之使用,並另需繳交「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2)。入選作品,須俟展示完後方辦理退件。
(五)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雖經各校薦送,仍不予受理、不予評選,如獲獎者亦得取消其名次及相關人員獎勵,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
(六)選送作品組別、規格及材質如有未按規定選送者,經查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七)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獲獎作品,不得參賽。
十、考核與獎勵:辦理本項活動由縣政府依權責敘獎。
十一、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附件1)
『提升採購品質及全民督工通報』繪畫比賽(送件表)
□ 國小組(1-3年級) |
|
□ 國小組(4-6年級) |
|
□ 國小組美術班組 |
|
□ 國中組 |
|
□ 國中美術班組 |
|
姓 名 |
|
題 目 |
|
學校/年級 |
|
指導老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