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馬公市石泉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兼任特殊教育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十四條」及「澎湖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服務實施要點」。
二、錄取名額: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四、工作內容:在特殊教育教師或原班級教師督導下,協助下列工作項目:
(一)配合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如哭鬧、送醫、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生活輔導、生活教育與生活自理事項之指導及處理:如大小便清潔盥洗、安全維護(如早自修、升旗、體育課、戶外課程、學習配合事項等)、午餐用膳、午休、生活自理訓練……等工作。
(三)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四)工作時間依個案學生課表排定。
五、聘用時間:自112年8月30日至113年1月19日止。(若縣府補助終止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執行日為實際上課日)。
六、待遇:按鐘點給付,每小時200元,時數依縣府核定辦理(每日上限最多8小時)。
七、公告方式:
公告於本校網頁(http://www.scps.phc.edu.tw/)
八、簡章:請自行於公告網站內下載列印。
九、報名、甄選時間地點:
(一)日期:
甄選張貼公告日期 |
112年8月22日(二) |
報名日期、時間 |
112年8月29日(二)10:00~12:00 |
甄選日期、時間 |
112年8月29日(二)15:00 |
(二)地點:本校辦公室。地址:澎湖縣馬公市石泉里1號。
電話:06-9210228 李明瑤主任
(三)甄選地點:澎湖縣馬公市石泉國小校長室。
十、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手續:請備妥履歷表及學經歷相關證件,親自至本校辦公室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相關證件正本驗畢退還,並繳交影本一
份;無法備妥相關證件資料者,恕不接受報名。)
十一、甄選方式:
(一)口試10分鐘。
(二)以口試計分,依總成績高低為錄取順位。
十二、甄選錄取標準:
(一)口試成績須及格(70分以上)方得錄取及列冊候用。
(二)成績同分時之錄取及列冊候用方式:由本校公開抽籤決定之。
十三、放榜日期及方式:
(一)每場甄試於當日20:00前公告於本校網頁(http://www.scps.phc.edu.tw/)。
十四、錄取人員應於112年8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前辦理報到及簽約,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附則